SBC)允许暂时恢复内部边境管制,并为此规定了一系列具体要求。这尤其涉及恢复的总体框架(第 25 条),该框架应根据某些标准(第 26 条)和程序步骤(第 27 条)实施,以及在立即采取行动(第 28 条)和对申根区整体运作构成风险(第 29 条)的情况下的具体程序。粮安委还负责确定恢复管制的最长期限,就根据 克罗地亚电报数据 第 74 条规定的一般程序而言。 25,总计 6 个月,包括延期(§4)。
新的管制、新的威胁
奥地利的案例是利用《欧盟边境安全法》规定的各种恢复边境管制程序的典型例子:从 2015 年“难民危机”期间开始,奥地利最初根据第 31 条规定的立即行动程序,恢复了与匈牙利和斯洛文尼亚之间的内部边境管制。 28;然后根据艺术的一般原则。 25,因此根据艺术规定,根据申根地区的全球风险。 29. 最后这项程序——规定理事会向成员国提出关于重新实施管制的时间和方法的建议——已于 2017 年“用尽”。然而,维也纳政府再次依靠艺术。 25 日,俄罗斯主动将恢复边境管制的期限延长了六个月,直至 2021 年。结果:内部边境管制事实上延长了 6 年多。
因此,奥地利法官提出的初步审理的核心议题是:将控制时间延长至超过《条约》规定的 6 个月的最长期限是否合法。 25(4) 慢性疲劳综合症?欧洲法院作出了否定回应,最终“揭露”了奥地利做法的不合法性。该结论是在对规范进行字面、系统和目的论解释的基础上得出的。首先,艺术的字面意义。 25(4) 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恢复的总期限……包括任何延期……不超过六个月”,很显然,欧盟立法者想要清晰、准确地设定管控的时间框架。此外,法院还指出,跨越内部边界的自由是常态,恢复管控是例外。因此,对自由 美国最高法院在多布斯诉格卢克斯案的判决中,妇女失去发言权并被剥夺生育权利。杰克逊 流动的例外必须进行限制性解释,并且必须成为最后的手段。最后,制定恢复管控的标准和程序符合《欧盟内部安全法》的总体目标:确保自由流动与维护公共秩序和内部安全之间的平衡。
因此,法院得出结论,最长总持续时间为六个月是“必要的” (§78),超过这个期限将导致根据《欧盟内 新闻 美国 部安全法》第 25 条恢复的任何内部边界管控在规定的六个月期限之后执行不符合欧盟法律。
法院澄清,一旦六个月的总期限“用尽”,
成员国可以重新实施边境管制,最长期限为六个月,但必须证明存在新的威胁,该威胁不同于最初确定为前六个月期限的威胁(§79)。此项澄清给各国留下了一定的回旋余地,但并不等于全权委托:必须存在新的威胁,而不仅仅是对先前存在的威胁进行新的评估,正如奥地利政府所主张的那样(以及介入此案的法国和丹麦政府,第 55 条)。
那么如何识别新的威胁?必须通过参考情况、事件和发生来证明这一点,以表明其与之前的区别(第 80-81 条)。通过这一澄清,法院似乎是在先下手为强,试图设定一些限制,以避免各国采取规避行为。然而,法院甚至没有详细说明,因此“新威胁”标准可能被政府在未来利用,作为重新引恢复边境管制入控制的借口,尽管可能不像过去那样系统性和引人注目(Thym)。